關于本學期開展本校教師以同等學力
申請博士學位工作的通知
各培養單位:
為提升本校教師的學位水平,根據學校工作部署,本學期繼續開展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工作。現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僅限本校教師申請。本校教師基本符合條件可申請。
(一)申請人獲得碩士學位後工作5年以上;
(二)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須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申請者須符合以下條件:近5年内作為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5篇,或近5年内作為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并獨立出版學術專著1部,或近5年内獨立獲得過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以上獎勵或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以上獎勵,或目前正在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非自籌經費)。
2、理、工、醫領域的申請者須符合以下條件:近5年内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SCI、EI收錄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或近5年内作為第一作者在SCI、EI收錄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并出版學術專著1部,或近5年内獲得過國家級科研成果獎(前5位)或省部級科研成果一等獎(前3位)或省部級科研成果二等獎(前2位)或省部級科研成果三等獎(首位),或目前正在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非自籌經費)。
3、國家863、973課題負責人、省部級及以上突出貢獻專家等、或在相關領域做出傑出貢獻、獲得重大表彰者。
二、請各培養單位于2010年6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在職教育中心提交每位申請者的下列材料:
1、本人碩士學位證書、最後學曆證書的原件和兩份複印件;
2、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科研項目批文等材料原件和兩份複印件,并由申請人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查、在複印件上簽字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3、《山東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由申請人所在單位負責人、導師及接受申請學院(所、中心)學位分委員會主席簽署意見;
4、《山東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專家推薦書》兩份,由兩位在申請人申請的學科、專業學術造詣較深的教授或相當職稱專家填寫,其中一人須為我校相應學科的博士生導師。
三、研究生院組織初審,并将初審合格者提交學校讨論決定。聯系電話:883 64700;聯系人:王桂林。
附錄:《山東大學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辦法》(山大研字[2009]86号文件)
研究生院
20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