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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選2018年山東大學研究生優秀學術成果獎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年04月24日 09:15    作者:    點擊:[]

推動我校創新型人才培養,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激勵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學術成果, 2018年學校繼續開展山東大學研究生優秀學術成果獎(以下簡稱成果獎)評選工作。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獎評審原則

成果獎評審本着“獎勵優秀,鼓勵創新,甯缺毋濫”的原則,評選過程要嚴格、認真、公開、公正。

二、成果獎申報範圍

該獎項按學術成果進行獎勵,參評學術成果須為研究生在學期間獲得。

所有具有我校學籍的在學研究生均可申報。申報者可提交多項學術成果參評,已經獲得過山東大學研究生優秀學術成果獎的學術成果不能再次申報此獎項。

三、申報條件

參評學術成果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成果形式為學術論文或發明專利。

學術論文:研究生本人為第一作者且山東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在SCISSCIAHCICSSCI收錄期刊上正式發表,不包括綜述類文章。

發明專利:研究生本人為前兩位發明人,已獲授權且有應用證明的發明專利。

2SCI收錄期刊影響因子及分區請參照山東大學科學技術研究院的最新發布

3.參評成果應為2018430日之前獲得。

三、推薦名額

1.推薦指标:8項。

2.在學碩士研究生不做推薦指标分配基數,但可與博士研究生同标準參評。

四、評審程序

本年度啟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提交成果獎申報信息,參評成果須通過學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申報系統使用說明詳見附件2

申報評審程序:

1.成果信息填報與審核:研究生個人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完善本人學術成果信息;研究生導師及所屬培養單位對研究生填報的成果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準确性、真實性進行審查核實;

2.個人申請與導師審核:申報者通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打印《山東大學研究生優秀學術成果獎申報表》;經導師審核同意簽字後提交所屬培養單位;

3.培養單位推薦:培養單位對參評成果進行審核與評審,确定優秀學術成果推薦排序(按單項成果排名,同一申報者多項成果被推薦則須按成果分别進行排名)并公示,由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山東大學研究生優秀學術成果獎推薦彙總表》,簽字蓋章後報研究生院

4.學校評審:研究生院組織學科專家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公示無誤後公布。

五、材料報送及時間要求

優秀學術成果獎申報系統關閉時間為2018年5月2日17:00。請申請同學于2018年5月2日, 将下列申報材料紙質版報送至研究生辦公室(水利樓222室)

1.《山東大學研究生優秀學術成果獎申報表》( A4紙質一式5份,簽字、蓋章);

2.成果證明材料電子版,包括:專利證書、成果授權證明及轉讓、推廣證明電子掃描文檔等。


其他相關說明與要求見

http://portal.sdu.edu.cn/home/-/announcement/wW7u/f17ac79e-5399-4261-ac9c-20765545844e


                                        

                                                研工辦


      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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