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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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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年12月29日 13:51    作者:    點擊:[]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為确保2018全年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閱、答辯、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及學位授予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統一通知如下。

一、學位論文匿名評閱

(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匿名評閱工作,根據《山東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匿名評閱實施辦法》(山大研字〔2016〕19号)的有關要求進行。

(二)博士學位申請人員在培養辦公室和在職教育辦公室确定答辯資格後,進入匿名評閱狀态,可通過《山東大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提交論文。

碩士學位申請人員,各單位通過系統随機确定學校匿名評閱名單。确定為匿名評閱狀态的申請人員,即可通過系統提交論文。

學校将根據曆年論文評閱情況和山東省學位論文抽檢情況,針對性的抽查部分單位或專業的學位論文進行匿名評閱。

授位時間

抽審時間

3月份

2017年12月28日8:00至2018年1月5日12:00

6月份

2018年3月25日8:00至2018年4月5日12:00

9月份

2018年6月25日8:00至2018年7月5日12:00

12月份

2018年9月25日8:00至2018年10月8日12:00

特别提醒學位申請人員要慎重提交答辯申請,審核通過後,所有申請人均需進行論文評閱,論文評閱通過後,均需要參加論文答辯,答辯通過後,均需要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期間放棄論文評閱、論文答辯或學術不端行為檢測者,将與論文評閱、論文答辯或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未通過者一樣,均被視為一次答辯申請無效。

(三)之前因各種原因導緻未能授位人員,如仍符合學校學位申請條件,再次提出學位申請者,通過系統重新提交答辯申請

重新申請人員上次論文評閱僅含“較大修改的,提交修改後的論文終稿(包括原評閱意見及修改說明,與論文掃描為一個pdf文件)。

論文評閱含“不合格”或“不同意進行答辯”人員,提交修改後的論文終稿。

(四)由學校進行匿名評閱的學位申請人員,須通過系統在規定時間内完成學位論文提交,學校下載整理後進行評閱,過期不予受理

論文提交

授位時間

提交時間

3月份

2017年12月28日8:00至2018年1月5日17:00

6月份

2018年3月25日8:00至2018年4月5日17:00

9月份

2018年6月25日8:00至2018年7月5日17:00

12月份

2018年9月25日8:00至2018年10月8日17:00

(五)匿名評閱論文結果返回後,學位辦将陸續導入系統。論文評閱結果符合學校答辯條件的,可組織進行答辯。特殊原因未能及時返回的結果,學位辦将盡快催促。

盲審結果

授位時間

導入時間

3月份

201833日至3月10

6月份

2018年5月15日至6月1日

9月份

2018年9月8日至9月10日

12月份

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1日

(六)學位論文評閱結果的處理按照《山東大學關于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意見的處理規定》(山大研字〔2016〕20号)執行。

為便于及時處理論文申訴,滿足申訴條件的申請人要盡快向所在分會提交申訴,各分會須在7個工作日内向學校提交申訴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論文評閱含“較大修改、“不合格”或“不同意進行答辯”人員,申訴不能對論文進行修改,需從系統中提交申訴,填寫申訴情況表。

二、内部、涉密學位論文的認定

申請辦理“内部”、“秘密”級以上的學位論文,按山東大學關于進一步規範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認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辦理,申請人填寫《審批表》交所在培養單位,論文評閱前,由培養單位審核、彙總蓋章後,統一到學位辦及相關單位審核。

内部、

涉密

論文

辦理

授位時間

提交《審批表》時間

3月份

答辯資格确定後至2018年1月5日17:00

6月份

答辯資格确定後至2018年4月5日17:00

9月份

答辯資格确定後至2018年7月5日17:00

12月份

答辯資格确定後至2018年10月8日17:00

三、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按照《山東大學關于“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使用管理辦法》進行,需要提醒學位申請人員,檢測系統新增部分功能,如個人提前進行論文檢測,系統會自動保存已檢測論文至比對庫。學校通過檢測系統進行檢測時,可能造成文字複制比過高。各單位負責檢測的老師,要認真負責,确保論文檢測的嚴肅性。

論文檢測

授位時間

檢測時間

3月份

20183月5日至310

6月份

2018年525日至65

9月份

2018年97日至9月17

12月份

2018年1125日至125

、學位授材料報送

各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内,将有關學位申請材料按要求報學位辦公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拟定于2018年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0日左右召開。

材料報送

授位時間

報送時間

3月份

2018年3月10日17:00前

6月份

2018年6月5日17:00前

9月份

2018年9月10日17:00前

12月份

2018年12月5日17:00前

報送材料包括:

(一)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授予學位人員名單1份。

認真核對學位申請人員類型、專業及授予學位門類,加蓋分委員會公章。名單需作出如下說明:培養辦公室、在職辦公室本學期審核通過人數,本次分會拟同意授學位人數。

為向學位評定委員會彙報相關情況,資格審核通過但未授予學位人員需列出具體名單,并說明原因(如學術不端取消答辯資格、論文評閱未通過、答辯未通過等)。之前因論文評閱未通過,後經重新送審後通過,提交本次授位的人員要特别注明。其他需要說明的事宜。

(二)《山東大學申請博士學位人員登記表》1份。

博士學位申請人要完整、準确填寫表中的各項内容,不要出現空項,各分會審核人認真檢查表中内容,審核後須簽字并加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公章。

(三)2寸彩色背膠照片1張。

照片用于制作學位證書,務必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電子照片同版同照。

(四)《關于同意使用本人學位論文的授權書》1份。

(五)博士學位論文3本,碩士學位論文2本。

報送論文為答辯完成後的最終定稿論文,将由學位辦公室統一向國家圖書館、知網、萬方數據提交,掃描後上網公開。要認真檢查論文中的《原創性聲明》和《關于學位論文使用權的聲明》是否已簽字,導師和申請人的簽字不能由其他人代簽。

已辦理“内部”的論文也需提交,封面密級處填寫“内部”字樣。已辦理“秘密”級以上的涉密論文各單位要妥善保管,保密期過後,也需要向學位辦公室提交。

五、授位名單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核通過後,學校将對授予學位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具體公示時間及内容請關注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網站。

六、學位證書領取

公示結束後,學位辦将在系統中添加學位授予日期、委員應、實到人數、證書編号等信息,請及時登錄系統查看。

公示結束一周内,請各單位負責老師(委托領取的,請開具委托書)到中心校區明德樓B區327領取。領取證書期間,請各單位完成審批書及學校評閱論文評閱書加蓋公章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學位論文要求、答辯要求、學位審批、答辯委員會決議等須按《山東大學學位論文規範(試行)》、《山東大學授予碩士、博士學位工作細則》和山大研字〔2007〕31号《關于進一步規範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和答辯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學位辦将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者,不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審批,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位辦公室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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