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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1年上半年在職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核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年03月28日 00:00    作者:    點擊:[]
關于2011年上半年在職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核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發稿人:wgl 發表日期:2011-03-07 浏覽次數:833

各培養單位:

為做好2011年上半年在職研究生的學位答辯資格審核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位答辯資格審核程序

1、各單位要成立由分管領導負責、相關專家參加的學位答辯資格審核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指導并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學位答辯資格審核工作

2、拟答辯在職研究生于3月31日前登錄“山東大學研究管理信息系統”,進入“個人信息管理”欄目,補充校對個人相關信息:包括學籍信息、學生表現信息等。之後,進入“畢業和學位管理”欄目,填寫學位信息,填寫完成後點擊“提交畢業申請”。申請完成後,通過“查看畢業及學位狀态”确認是否申請成功,并可查看後續審批狀态。(操作流程見系統中的《學生使用手冊》)。

3、研究生導師作為研究生培養質量的第一負責人,應依據本專業培養方案及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對拟答辯在職研究生的學業完成情況(課程成績、科研工作、發表論文等)及學位論文質量進行初審,并簽署是否同意進行學位論文答辯的意見

4學位答辯資格審核工作由各培養單位全面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各培養單位在導師初審意見的基礎上,對本單位拟答辯在職研究生有關情況予以審核,及時完成學位答辯資格審核系統網上提交,并按要求向學校提交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對審核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及有異議的問題,要經單位審核領導小組或學位分委員會讨論研究後提出明确處理意見,并向學校提交書面報告,審核結果應向導師及研究生公示。

5、研究生院對各單位審核結果進行抽審,對各單位審核中提出的意見和出現的問題進行歸納、整理,報經相關領導研究決定,必要時提交校學位委員會讨論,并及時将審核結果反饋各培養單位。

二、學位答辯資格審核的基本要求

1、各培養單位要按照在職攻讀(/在職申請)學位拟答辯人員情況審查表中項目進行審查。

2、在職研究生的學位答辯審核以專業培養方案和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申請答辯在職研究生應完成個人培養計劃所規定的内容,達到本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

306年以後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外國語及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考成績可從網上核實(個别查不到成績的與研究生院聯系确認)。培養單位審核人在帶有照片的成績單打印件上簽字确認并加蓋培養單位公章。

4、各學院需在初審時将學生前期繳費情況補錄到研究生管理系統中。今年起在職學生學費交齊後方能進入學位答辯程序,系統中顯示欠費者無法提交到論文答辯系統。

5、仍未進行電子圖像采集者,須于315前自行到學生時代進行圖像采集(具體要求及地址見信息采集相關通知)。去年底已經采集電子圖像者,因許多學生管理系統中的身份證号空缺,緻使電子圖像無法導入系統,請本人及時進行管理系統信息維護,管理系統中的身份證号必須與采集圖像的身份證号一緻,學校将于320左右将圖像信息導入管理系統。無電子圖像者無法提交論文答辯系統。

6、往年已提交,但沒有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學生,需通過系統重新申請。

三、 學位答辯資格審核時間安排

131631,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并通過系統進行提交,并向研究生院在職教育中心報送拟答辯學生名單彙總表(系統打印,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請各培養單位及時通知拟答辯在職研究生登陸系統,提交答辯申請和信息确認,過時系統将自動關閉。

246-8日、11,研究生院在職教育中心分校區對拟答辯學生進行抽查複核,具體安排如下。審核結果通過系統提交确認。

時 間

46 中心校區各學院 中心校區數學樓研究生院會議室

47上午 洪家樓校區各學院 洪家樓校區3号樓310

47下午 千佛山校區各學院 千佛山校區4号樓222

48 趵突泉校區各學院 趵突泉校區教學八樓二層資料室

411 中心校區、軟件園校區各學院 中心校區數學樓222

學位論文答辯的程序及其他要求請按照校學位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研究生院在職教育中心
2011年3月3

上一條:2011年同等學力答辯資格審查注意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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