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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18年06月25日 16:01    作者:    點擊:[]

各有關培養單位:

《山東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實施辦法》業經學校讨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山東大學

201754


山東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實施辦法

 

為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鼓勵和引導博士生接受更嚴格的科研訓練,支持博士生從事高水平、創新性科研工作,學校設立山東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以下簡稱提升計劃,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資助對象

(一)在學全日制非定向普通博士生四年級以上、碩博連讀研究生博士階段三年級以上、直博生五年級以上,願意繼續深入開展科學研究;

(二)選題立論新穎,研究課題已取得重要階段性進展,科研成果已達到畢業、申請學位要求并有望進一步取得重要成果。

二、資助方法

(一)提升計劃專項獎勵以生活費資助的方式發放,對經申請、評審、批準獲得資助的博士生,學校給予生活費資助;

(二)資助标準:每生每年資助8-12萬元;

(三)資助時間:資助期限一般為一年,若未滿一年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則提前終止資助;一年後取得優異成果者可繼續申請,審核批準後可繼續獲得資助,連續資助不超過兩年。

(四)按照擇優選拔、甯缺毋濫的原則,提升計劃每年資助20名左右博士生。

三、中期檢查及結項

(一)提升計劃獲得者每半年提交項目進展報告,研究生院根據項目實施情況确定繼續或中止資助;

(二)提升計劃項目獲得者經研究生院審查,批準結項後,方可進入學位論文評審、答辯等後續程序。

四、申請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申請提升計劃項目需經導師同意并推薦,填寫《山東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項目申請書》(附件),提交有關研究能力的證明材料;

(二)經導師、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申報;

(三)研究生院組織專家評審,确定提升計劃項目獲得者名單;

(四)公示無異議後發布實施。

五、其他

(一)提升計劃具體申報時間另行通知;

(二)導師應定期檢查博士生的科研進展情況,并積極為博士生的科研創造條件;

(三)提升計劃項目獲得者須在研究成果及博士學位論文中注明受山東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資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 for Outstanding PhD candidate of Shandong University)。

上一條:山東大學修(制)訂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的意見(修訂) 下一條:山東大學資助研究生出境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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